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必须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领取税务记表,同时交纳工本费40元,领取税务登记表如下: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企业分支机构核算形式证明一式两份
应注意的问题:企业在填表时须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工整填写各项目,提交各种资料复印件。
二、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须知:
注意:请变更企业先在所管辖税务所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写后经税务所审批盖章后,带下列资料前来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工商变更名称证明;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发票领购簿》。
法人代表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发票领购簿》。
地址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发票领购簿》。
经济性质(注册类型)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章程复印件;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发票领购簿》。
经营范围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章程复印件;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发票领购簿》。
注册资金变更:
1、工商执照复印件;2、验资报告;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发票领购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