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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1、委托代征税款的原则是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
    2、委托代征税款的范围是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
    3、委托代征税款的受托主体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接受委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4、委托代征要履行必要的手续,由税务机关对受托的单位和人员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5、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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